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县委编办 时间: 2019-12-10 09:16:4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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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编〔2019〕45号



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权责清单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编〔2015〕36号)、《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周编办〔2019〕85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商水县人社局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权责清单未列入但应由本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要切实负起责任。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变化等需要动态调整清单的,根据《商水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程序办理。请你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同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目录

     2.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xlsx

     3.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程图.xlsx

    

                          

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目录

(共168项)

一、行政许可(4项)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4.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二、行政处罚(73项)

1.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

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规定实施劳务派遣的处罚

4.使用童工的处罚

5.单位或个人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处罚

6.用人单位没有保存录用人员登记材料的处罚

7.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

8.以举办职业教育为名,骗取财物,违法牟利的处罚

9.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处罚

10.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11.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1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13.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罚

14.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1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不组织抢救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拒不履行举证责任的处罚

16.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处罚

17.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18.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罚

19.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法定天数的处罚

2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的处罚

21.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22.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23.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2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25.事业企业单位不依据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措施的处罚

26.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27.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处罚

28.事业企业单位不按规定考核登记和检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处罚

29.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的处罚

30.事业企业单位不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的处罚

31.事业企业单位不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的处罚

32.用人单位伪造变造失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费证明的处罚

33.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34.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检查职权,拒绝检查的处罚

35.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36.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处罚

37.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未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的处罚

38.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

39.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40.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41.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42.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处罚

43.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处罚

44.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45.职业中介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处罚

46.对职业中介机构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47.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48.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49.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处罚

50.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51.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处罚

5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5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处罚

54.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55.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5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处罚

57.拒不改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58.用人单位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处罚

59.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处罚

60.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处罚

61.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62.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6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6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个人证件的处罚

6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66.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67.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处罚

68.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罚

69.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70.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71.缴费单位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72.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

7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3项)

1.加处罚款

2.划拨社会保险费

3.加收滞纳金(银行利息)

四、行政征收(2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征收

2.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征收

五、行政给付(10项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2.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3.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4.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6.失业职工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费给付

7.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给付

8.失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给付

9.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给付

10.原民办教师补贴给付


六、行政检查(3项)

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2.劳动保障监察检查

3.社会保险稽核

七、行政确认(2项)

1.工伤认定

2.企业集体合同备案

八、行政奖励(共0项)

九、行政裁决(共0项)

十、其他职权(71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和服务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创业、再就业培训

6.企业技师考评

7.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年检等工作

8.就业技能培训管理

9.再就业培训管理

1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1.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12.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

13.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服务

14.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

15.劳动用工备案

16.求职登记

17.代理用工招聘

18.劳务输出及境外就业服务

19.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0.劳动就业培训服务

2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2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3.组织招聘会

24.提前退休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

25.工伤保险登记

2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登记

27.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申报

2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29.失业保险申报

30.行政执法投诉

31.公益性岗位管理

32.用人单位规模以上裁员报告

33.签订延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协议

34.签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延期缴费协议

35.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协议

36.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3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38.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

3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40.事业单位股级人员聘任 

41.人事档案管理

42.人事代理

43.人事档案调转

44.普通大中专毕业生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4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及就业手续办理

4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

47.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除外)公开招录人员手续办理

48.新录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

49.二次学历定级

50.人员调动工资结转

51.职务(职称)变动工资晋升

52.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薪级)

5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备案

5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5.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退休审批及一般干部职工退休工资审核

56.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费

57.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

5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备案

59.初级专业技术考核认定

60.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

61.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人调配

62.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失业)

63.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64.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

65.职业介绍补贴

66.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

67.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68.高校毕业生见习基本生活补助

69.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70.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一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7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及企业干部职工退休审批


责任编辑:商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