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规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切实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及衔接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储备情况等,并征求市有关部门同意后,制定了《商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统筹考虑县域巩固脱贫成果实际,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谋划与县域内优势特色产业相关、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密切相关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参与度。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把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业增收,确保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目标。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增加新的绝对贫困,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县级管理责任,逐步推进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立足我县资源条件、产业基础,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
(三)产业为本,注重实效。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精准发力,注重实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使用衔接资金,按照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要求,统筹安排使用。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同时探索将扶贫政策与联农带农效果挂钩,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带动持续性,切实带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逐步致富。
三、实施目标
1.通过实施产业项目,使行政村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确保“三类人群”有1至2项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通过特色产业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促进“三类人群”自主发展能力,经济收入不断增加,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升,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
2.通过项目倾斜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统筹兼顾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实际情况,着力推动均衡发展,补齐非贫困村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需要,对下达我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整合使用。2025年我县计划投入衔接资金26163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2025年度共安排乡村建设行动、产业发展、就业和其他等4大类共20个项目,投入资金2616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资金规模11276万元;产业类项目11个,资金规模10747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资金规模3705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规模435万元。
六、部门分工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衔接资金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审计部门职责:会同财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二)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统筹衔接资金,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下达项目资金,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批复建设项目;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强化监督项目管理、确保效益发挥、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做好统筹整合资产管理工作。
(四)项目责任单位职责:根据批复或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收集并审核报账资料,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七、监管措施
(一)衔接资金项目监管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要求、本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部门规划等,编制年度衔接资金实施方案,确定好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乡村振兴局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按照纳入实施方案项目的轻重缓急分批批复实施,坚决避免无预算项目批复实施;要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动态调度机制,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日常调度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实施项目的跟踪督促,推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二)衔接资金监管
以“一案一表一台账”管理模式为抓手,总结脱贫攻坚期强化资金监管经验做法,在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超项目进度拨款,严禁将衔接资金拨付至项目责任单位实有账户。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实施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分项目建立包括入库、批复、招投标、验收报账、绩效管理、后续管护、效益发挥等全流程资料,并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公告公示。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开展日常监管,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依规问责。
(三)绩效目标监管
要切实树牢全流程绩效管理理念,持续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管理质量效益。要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重点关注项目的可行性、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与资金规模的匹配性等。要进一步做好绩效目标监控自评,全面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纠偏正向。要进一步做实重点绩效评价,统筹考虑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实施、效益发挥等因素,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深化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强化激励约束,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附件:商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计划
附件:商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计划.xlsx
中共商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