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商政〔2024〕10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24日
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进程,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9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引导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持续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培育壮大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我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业优先、多元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为主,兼顾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动秸秆利用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各地秸秆品种和资源量、生产生活方式、产业布局等,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五料化”利用的优先时序,避免资源无序竞争。
——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创设和落实优惠政策。
——科技推动、体系完善。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
——疏堵结合、以禁促用。利用“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和教育引导,推动秸秆资源“变废为宝”、充分利用。
(三)工作目标
项目总体布局本着合理规划,农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畜牧饲养工艺需求的原则进行布局,以秸秆利用为纽带,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秸一沼一肥”秸秆循环利用的县域典型模式。
1.实施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技术模式推广,并添加各类快速腐熟菌剂,使秸秆快速腐熟形成有机肥料,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项目设计实施10万亩,有效解决地头、沟内、屋后、树下乱堆乱放的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实现了农户、企业受益,禁烧、环保双赢。
2.以奶牛、肉牛、肉羊养殖等数家规模性企业为代表,推广应用秸秆青贮(黄贮)技术,项目设计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5.4万吨,采取种养结合,以畜牧业带动农业,大力发展秸秆产业化循环经济。
3.以县域内10余家规模秸秆收储加工企业为依托,实现收储农作物秸秆达到4万吨,供给养殖企业喂食牲畜、生物电厂发电及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有机肥进行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达到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延展利用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积极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县域内秸秆实际情况,优先支持秸秆禁烧任务重、综合利用潜力大和工作有基础的乡镇(街道)实行整体推进。
(二)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根据县域内农作物秸秆生产量,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兼顾能源化、原料化、秸秆腐熟剂推广和土壤地力监测,科学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三)市场运作、健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的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带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户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四)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四优四化”农业结构调整。以优化农作物布局,大力发展高效、绿色、设施特色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五)强化宣传,以禁促用。通过广泛宣传,实行秸秆禁烧,促进秸秆资源利用意识和水平的提升。
三、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面提高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全面优化秸秆利用方式,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提高。积极探索并形成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创设力度,最大限度地拉长秸秆利用的产业链条,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的巨大经济效益。
四、实施区域及内容
(一)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粉碎深耕还田示范,作业面积计划10万亩。其中,巴村镇、白寺镇、大武乡、固墙镇、胡吉镇、平店乡、舒庄乡、汤庄乡、魏集镇、姚集镇、袁老乡、张庄镇等12个乡镇共10万亩。
(二)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以实施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区为实施区域,项目实施主体为中标企业,实施主体为农户撒施秸秆腐熟剂,每亩撒施腐熟剂2公斤。
(三)秸秆还田地力监测项目。该项目以商水县农业农村局资源利用股为实施主体,每1万亩耕地设一个监测点,计划建设10个土壤监测点。
(四)秸秆青贮(黄贮)项目。2024年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为主。根据现有草食家畜养殖规模、青贮(黄贮)设施、青贮(黄贮)收获设备情况、青贮(黄贮)收贮加工能力等条件,通过申报遴选、公示,确定我县青贮(黄贮)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秸秆青贮(黄贮)达到5.4万吨以上。
(五)建立健全秸秆收储、加工链条化。以县域内10余家规模秸秆收储加工企业为依托,将收储的农作物秸秆加工后供给养殖企业喂食牲畜、生物电厂发电及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有机肥进行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达到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达到4万吨的延展利用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五、进度安排
2024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项目工作。
2024年8月-11月,组织项目实施,进行项目公开招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展。
11月中旬,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人员进行核查验收。
11月下旬至12月,各乡镇与新型经营主体、中标企业提供各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及报账手续、项目台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兑付作业补助资金。
12月15日前,编写项目总结报告。
2025年1月15日前,编写提交绩效考评报告。
六、主推内容及技术模式
(一)主推内容
结合商水县实际,以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秸秆腐熟剂撒施利用和土壤耕地地力监测为重点,促进形成秸秆高效化、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促进我县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带动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二)技术模式
1、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肥料化利用技术
应用玉米联合收获机收获,在收获玉米果穗的同时实现秸秆粉碎还田。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后,要立即旋耕灭茬,耕地深度不低于25公分。
2、秸秆腐熟剂使用模式
腐熟剂在秸秆还田肥料化的过程中能够在低温和高温条件下加速启动发酵过程,大幅度缩短腐熟时间。具有提高大田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促进作物生长、增产、无毒、无公害等特点。
在起垄前,每亩施用腐熟剂2千克。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平铺于田间,将秸秆腐熟剂和适量土混合后均匀地撒入,然后进行翻耕、整地,使腐熟剂与耕作层土壤混匀,深度在10-15厘米左右,使绝大部分秸秆埋入土中,保持土壤水分,再进行起垄(也可增施适量尿素等氮肥以调整碳氮比)。
3、青贮(黄贮)饲料技术
就是在适宜的条件下,通过给有益菌(乳酸菌等厌氧菌)提供有利的环境,使嗜氧性微生物如腐败菌等在存留氧气被耗尽后,活动减弱及至停止,从而达到抑制和杀死多种微生物、保存饲料的目的。由于在贮藏饲料中微生物发酵产生有用的代谢物,使贮藏饲料带有芳香、酸、甜等的味道,能大大提高食草牲畜的适口性。
贮藏的主要流程:
(1)收割切碎。全株玉米应在霜前蜡熟期收割;收果穗后的玉米秸,应在果穗成熟后及时抢收茎秆作青贮。要求秸秆含水量为65%-75%;收获后及时利用切碎机进行切碎,一般以1-2cm左右为宜越短越好。
(2)密封发酵。选择建设符合要求的青贮池,要求填紧、压实、密封,尽量减少贮藏饲料中的空气,并与外界空气隔绝,创造便于微生物发酵的环境。
(3)质量检查。秸秆贮藏质量要求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打开贮藏池或切开包膜查看外观,秸秆机械切碎,切碎长度2—3厘米;外观颜色呈青绿色、黄绿色或黄褐色;具有酸香味或酒酸味;质地松软、湿润无粘性;无腐败变质气味。
(4)出料管理。贮藏饲料饲喂时,要采取分段开窑,分层取料的方式,防止日晒、雨淋,避免养分流失、质量下降或发霉变质。
(5)科学饲喂。饲喂贮藏饲料时,要由少到多,逐渐增加,使家畜有一个适应过程。
4、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
以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县)有限公司及县域内10余家规模秸秆收储加工企业为依托,将收储的农作物秸秆加工后供给养殖企业喂食牲畜、生物电厂发电及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有机肥进行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达到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延展利用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三)秸秆还田地力监测标准
2024年秸秆还田地力监测项目以实施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秸秆腐熟剂还田项目区为实施区域建设10个土壤监测点,共设60个检测单元,每个检测单元秸秆还田前后各检测1次,采用S法布点方式,随机、等量、多点混合采样,共检测120次。对采样土壤中的有机质、有效氮(氨态氮、硝态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PH值、容重等参数进行检测。
七、资金筹措及补贴标准
(一)项目资金
2024年商水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
1、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利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农机企业或合作社开展秸秆粉碎深耕还田作业。每亩补贴45元,全县作业面积10万亩,项目补贴资金450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
2、秸秆腐熟剂撒施。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秸秆机械深耕还田项目区为实施区域,采取由项目实施主体为种植农户撒施秸秆腐熟剂。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每亩腐熟剂用量加人工撒施费用约需15元(每亩撒施腐熟剂2公斤约计12元,撒施费用约计每亩3元)。作业面积10万亩,合计项目资金约计150万元。
3、秸秆还田地力监测。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按照1万亩耕地一个监测点的标准进行筹建,需建设10个土壤地力监测点。每建设一个监测点补助资金1万元,合计10万元。
4、秸秆青贮(黄贮)利用。采取乡镇推荐、实地考察遴选规模䓍食牲畜养殖企业为实施主体。全县计划完成秸秆青贮5.4万吨,每吨奖励50元,合计项目资金270万元。
5、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以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县)有限公司及县域内10余家规模秸秆收储加工企业为依托,将收储的农作物秸秆加工后供给养殖企业喂食牲畜、生物电厂发电及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有机肥进行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达到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延展利用链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全县计划完成秸秆收储、加工4万吨,每吨奖励30元,合计项目资金120万元。
6、结余资金使用。为保证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资金安全,项目单项实施资金结余部分,可结合项目实施实际调剂到方案内其它项目环节继续使用或延伸到下一年进行实施。
八、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监管和验收,切实开展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质量。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的监管工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助政策不走样。
(一)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利用
1、作业质量要求:耕深25-30cm。耕地质量应达到:打破犁底层,犁底平稳,深浅一致,耕幅一致,无漏耕,翻垡碎土好,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把握好土壤适耕性,适墒深耕。实际耕幅与犁耕幅一致,避免漏耕、重耕,保持耕深稳定性和作物秸秆翻埋效果。
2、操作程序:
(1)确定作业地点。试点乡镇为实施主体,在县政府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基础上,对适宜深耕作业地块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深耕作业实施区域,细化分解到行政村,连片作业,填写乡镇作业面积统计表。
(2)选定作业主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承担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作业片区,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承担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必须安装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系统,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选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发布的“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选型推荐公告”所列中的产品。
(3)作业面积认定。根据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平台监测的数据认定作业面积。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项目统计表、秸秆深耕作业照片等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项目统计表需由乡镇办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4)兑现补助资金。作业面积认定后,及时公示作业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照补助金额拨付资金。
(二)秸秆腐熟剂撒施
以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区域为实施地点。用秸秆切碎机械将秸秆就地粉碎,均匀地抛撒在地表,每亩撒施快速腐熟菌剂2公斤,随即采用翻耕机械耕翻入土,通过科学合理调整碳氮比、温度、水分等环境因子,使秸秆快速腐熟形成有机肥料,施入耕地中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使秸秆与表层土壤充分混匀,并在土壤中分解腐烂,从而改善土壤的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作物持续增产。技术流程:联合收割机收割→秸秆粉碎→均匀抛洒→翻耕→机械整地→作物栽种→田间管理。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统计表、秸秆腐熟剂撒施作业照片等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腐熟剂撒施项目统计表需由乡镇办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作业面积认定后,及时公示作业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照补助金额拨付资金。
(三)秸秆还田地力监测
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建设地点的确定和具体施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耕地地力监测点建设完成后需提供监测点建设实施方案、政府采购资料、建设工地现场照片,工程建设明细台账、票据等相关资料。
(四)秸秆饲料化利用
秸秆青贮(黄贮)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商水县境内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合作社)和年出栏3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合作社)及存栏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土地使用条件,粪污资源利用设施齐全,建有永久性青贮池、干草棚等青贮基础设施;有青贮饲草料加工、运输等机械设备;有土地流转、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有玉米青贮(黄贮)收购协议。其他社会性服务组织参照以上标准。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认真填写秸秆青贮(黄贮)项目申报表,经村委、乡镇政府签字、盖章后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地核查遴选。
2024年秸秆青贮(黄贮)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按照每立方米秸秆青贮(黄贮)折合0.8吨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10月30日前,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认真核实补助对象秸秆青贮(黄贮)完成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核定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门将公示后的补贴清册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清册把补贴资金直接汇入实施主体账户。
(五)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
以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县)有限公司及县域内10余家规模秸秆收储加工企业为依托,将收储的农作物秸秆加工后供给生物电厂发电及“豫天绿色能源”生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有机肥进行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延展利用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2024年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10月30日前,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认真核实补助对象秸秆收储完成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核定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门将公示后的补贴清册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清册把补贴资金直接汇入实施主体账户。
以上项目经查验结果如有不实者,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实施单位享受项目补贴资格。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商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具体指导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技术应用上、农机具推广上、实施区域的选择上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方案落实。
(二)创新技术,加强推广。依托商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基础和科教优势,加强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要积极发挥农技、农村能源等技术专家组的作用,指导各地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的作物种植结构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开发试验和示范推广。通过现场会、演示会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亲身感受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努力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鼓励广大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具开展有偿作业服务,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体制,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网络,依法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监管与发放;农业部门负责抽出农业科技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项目乡镇负责实施地点确定、项目实施内容、数量真实性进行监管。
(四)扩大宣传,营造环境。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流动宣传车、微信等各种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和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科普教育,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变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确保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的实现。
附件:1.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任务分解表
3.商水县2024年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乡镇面积
统计表
4.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统计表
5.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统计表
6.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抽查表
7.秸秆青贮(黄贮)项目申报表
8.秸秆青贮(黄贮)项目查验表
9.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
10.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项目查验表
附件1
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宗祥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申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何四良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国栋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永伟 县财政局局长
张宏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富贵 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局长
范 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金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磊 县审计局局长
陈国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保中 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刘天义 老城办事处主任
姜朋起 东城办事处主任
郭童超 胡吉镇镇长
任岩峰 舒庄乡乡长
王剑峰 阳城办事处主任
许卫华 新城办事处党(工)委
王 博 巴村镇镇长
任尚山 大武乡乡长
刘艳光 白寺镇党委书记
代艳辉 邓城镇镇长
莫军辉 固墙镇镇长
袁春丽 郝岗镇镇长
郭 涛 黄寨镇镇长
位永齐 练集镇镇长
刘新光 化河乡乡长
位望喜 平店乡乡长
李中阳 谭庄镇镇长
郭建杰 汤庄乡乡长
刘江涛 魏集镇镇长
谢学东 姚集镇镇长
高 源 袁老乡乡长
王若愚 张明乡乡长
魏志伟 张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胡金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商水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任务分解表
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亩) |
腐熟剂撒施 (亩) |
备注 |
|
任务总量 |
100000 |
100000 |
|
巴村镇 |
9000 |
9000 |
|
白寺镇 |
9000 |
9000 |
|
大武乡 |
8000 |
8000 |
|
固墙镇 |
9000 |
9000 |
|
胡吉镇 |
8000 |
8000 |
|
平店乡 |
8000 |
8000 |
|
舒庄乡 |
8000 |
8000 |
|
汤庄乡 |
8000 |
8000 |
|
魏集镇 |
8000 |
8000 |
|
姚集镇 |
8000 |
8000 |
|
袁老乡 |
8000 |
8000 |
|
张庄镇 |
9000 |
9000 |
附件3
商水县2024年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
乡镇面积统计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实施地点 |
项目规模(万亩)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4
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统计表
乡(镇) 村(盖章)
序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号码 |
作业面积 |
农户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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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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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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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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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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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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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合计 |
共 户 亩。 |
乡镇负责人: 村负责人:
附件5
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统计表
乡(镇) 村(盖章)
序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号码 |
作业面积 |
农户签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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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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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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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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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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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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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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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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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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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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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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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14 |
|||||
15 |
|||||
合计 |
共 户 亩。 |
乡镇负责人: 村负责人:
附件6
秸秆腐熟剂撒施项目抽查表
项目单位:
实施地点 |
乡(镇) 村(村委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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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撒施方式 |
撒施面积 |
农户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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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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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秸秆青贮(黄贮)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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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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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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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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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是否带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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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种 |
存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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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贮(黄贮)设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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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内容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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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意见 |
签字: (盖章) |
|||||||||||||
乡镇政府 意见 |
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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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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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秸秆青贮(黄贮)项目查验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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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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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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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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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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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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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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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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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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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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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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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是否带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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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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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意见 |
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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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见 |
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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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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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项目查验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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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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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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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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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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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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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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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