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以及蓄电池燃爆等原因导致的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正在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县市场监管局通报第一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部分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商水县某电动车商行未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2024年8月,商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商水县某电动车商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该电动车行未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产品质量安全员,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电动车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4年9月,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电动车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电动车行依然未能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产品质量安全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当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未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我局依据《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案例2.商水县某电动车行销售无CCC认证资质电动车案
2024年7月,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商水县某电动车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发现电动车2辆,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牌电动车CCC认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牌电动车的CCC认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当事人提供不出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执法人员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1800元。合计罚款2000元。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