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 20 22 〕 11 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水县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水县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 25 日
商水县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 提高我县级应急周转资金池运行效率,简化审批手续,扩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规模,在应急转贷资金规模范围内,银行可足额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5日内免费使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不少于年度房租四分之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经开区)
(二)充分发挥基金支持作用。 积极对接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探索多方合作模式,适时设立我县新兴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工信局)
(三)发挥融资奖补资金作用。 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工信局、经开区)
(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金融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五)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采用“基础+增量”的补助方式,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费用情况,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级负担补助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积极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备案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大全县研发投入经费增量。(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经开区)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六)推进减税政策落实。 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七)落实国家、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 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力争涉企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经开区)
三、强化金融服务
(八)强化金融政策引导。 深入落实政府性资金存放激励、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行业考评激励等政策,开展“制造业融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专项提升行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发放灾后重建贷款,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强化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升企业融资获得感。(责任单位:人行商水支行、县金融局、工信局)
(九)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完善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合作模式,通过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承担比例,做到能担敢担愿担。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续保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支农支小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责任单位:县金融局、财政局)
(十)加大企业融资保险支持力度。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引导银行保险公司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加强政银保企合作,持续推广“信保+担保”融资模式,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增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金融局)
(十一)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 依托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涉企关键信息,加强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政务数据及水电气暖等公共数据的信息归集共享,用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金融局、人行商水支行、工信局、政务大数据局、工商联、财政局、经开区)
(十二)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加大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力度,分层分类精准辅导。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发行地点和板块,科学规划上市路径,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规范发展。我县建立至少5家企业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力争2025年前1家成功上市。(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四、增强要素保障能力
(十三)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 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做好市场运行分析。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分析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引导市场预期。严禁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十四)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以经开区为重点,全面推广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和“标准地”。鼓励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对于“非标准地”项目,推动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经开区)
(十五)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体系。 鼓励基础运营商、云服务商提供低成本、低门槛、模块化、快部署服务,降低上云门槛,推动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上云上平台。引进和培育数字化服务商,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实施第三方检测评估和评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五、支持稳岗扩岗就业
(十六)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原定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十七)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院校合作,大力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可预先支付40%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六、保障企业款项支付
(十八)开展中小企业款项清理行动。 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畅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国家、省、市举报信息,规范拖欠线索办理流程,依法依规防范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款项问题。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等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七、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十九)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发挥大企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征集产销对接意向,组织参加各种产销对接活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集团产业链、供应链。不定期发布供需目录清单,组织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加强原材料、零部件等精准对接服务,扩大大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产销对接。 鼓励外贸企业通过“电商+直播+展会”等模式,促进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出口转内销。支持企业申报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外经贸资金补贴。深化“互联网+保税监管”,指导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不见面、零接触”方式快速办理手(账)册变更、延期;收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信息,帮扶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支持我县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产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二十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政策。 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倾斜专门面向我县中小企业采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八、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二十二)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莅新或组织企业家赴知名高校,通过专家学者授课、咨询机构教学服务、成功企业案例分析、知名企业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对企业家培训两次以上,打造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能创新”的企业家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商联、财政局、经开区)
(二十三)加强人才供需对接。 搭建“互联网+就业机构+企业+人才”交互式平台,实现企业网上发布岗位、求职者投递简历、用人单位远程视频面试功能的集合。以政府主办、人社部门承办、广大企业参与,开展中小企业百日招聘、校园招聘、春风行动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对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体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九、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工作
(二十四)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 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将企业问题反映纳入政务服务大数据监管平台,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和合理诉求,努力做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将更多中小微企业纳入帮扶范围。根据企业规模、类型及所属行业,分级分批组织惠企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持续推动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逐步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政策精准推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政务大数据局、工信局、工商联,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线下专区,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优质高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 22 年 4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