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商征预公告〔2025〕第4号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03-21 16:39: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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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康庄大道西、苏坡行政村南,涉及东城街道苏坡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住宅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情形。

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商水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 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商水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7日

特此公告。

 

 

商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