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国投中资(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
本局于2025年2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市监责改〔2025〕022501号),改正内容为:变更备案登记或注销登记。
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市监责改〔2025〕0225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商水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人:戚成效,电话:13460008699
地 址:商水县纬五路与商庆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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