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2月20日,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和《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补充实施方案》的要求,所有衔接资金全部对接到项目,由于实施方案调整中个别项目调整和衔接资金使用实际需要,对部分省级衔接和乡级衔接资金进行重新安排。现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9号)下达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
3、《关于安排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示》(商财农〔2023〕5号)安排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0万元。
本次共计公示省市县三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商农领办文〔2023〕22号)和《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补充实施方案》(商农领字〔2023〕8号)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十一单位共同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关于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的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7952536
商水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