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商水县委 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商发〔2021〕11号),现将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聚焦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预算部门(单位),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农业农村、产业金融等领域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旨在引导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为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二)评价方式
由县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组成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自评情况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设置并细化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核实、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及客观评价。
(三)评价对象
选取2023年财政资金支出进行评价,共计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5个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绩效评价结论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形式,满分分值为100分。根据汇总得分确定评价考核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80分﹣90分(不含90分)为“良”,60分一80分(不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良”等级。
(二)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5个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出项目:评为“优”等级的项目有4个,评为“良”等级的项目有1个。
三、绩效评价整改反馈与运用公开
(一)整改反馈
被评价单位在收到绩效评价报告后,应对绩效评价中发 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一般在收到评价报告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资金股室和绩效办报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安排。
(二)结果运用
财政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公用经费的重要编制依据。部门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将结合部门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核定。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结合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结合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要改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采取核减预算或取消预算等管理措施。
附件:商水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表
附件:商水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表.pdf
商水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