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月24日,我县共下达中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0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要求,对安排使用衔接资金情况进行公示。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下达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2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2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商农领字〔2024〕4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衔接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5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7952536
豫财农综〔2024〕2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豫财农综〔2024〕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商水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