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1月22日,我县共安排中、省、县三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8.42万元,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全部安排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27号)下达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4万元;
2、《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8号)下达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9万元;
3、《关于安排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示》(商财农〔2023〕5号)安排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0万元,本次安排使用县级衔接资金2605.42万元。
本次共计公示省市县三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8.4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商农领办文〔2023〕22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十一单位共同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关于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的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7952536
商水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豫财农综〔2023〕27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