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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子建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消防、民政、残联、殡葬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商水中队、商水消防救援大队、县慈善会、县老龄委、县关工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