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1〕41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商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商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组成员
组 长:王迎喜 县副处级干部
副组长:朱 赫 县民政局局长
许春更 县政府办公室
成 员:郑春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建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姜予扶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 辉 县委网信办负责人
殷晓东 县法院刑2团队负责人
刘 伟 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朱红心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张华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倪小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侯 焱 县公安局
尚照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新花 县民政局
刘 建 县财政局
张子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省黎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祥正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熊高奇 县农业农村局
王经织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化四新 县卫生健康委
元 杰 县应急管理局
冯 杨 县市场监管局
李 萍 县统计局
李清华 县医疗保障局
苗全义 县工会副主席
毛思颖 团县委委员
孟文飞 县妇联
程德榜 县科协副主席
王晓伟 县残联四级主任科员
王志成 县工商联副主席
徐福涛 县政府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朱赫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周新花以及县网信办、法院、检察院、教体、公安、卫健、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分管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