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
1.哪些房屋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答:全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10月31日(含)前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二手房以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时间为准)。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居住建筑及非住宅。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无房产证明材料的,可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农村房屋产权合法证明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宗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房屋产权合法。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二、关于申请
2.申请人必需是产权人吗?申请人可以是单位吗?
答: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如房屋为夫妻共有,但产权证书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应由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贴,且装修人(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住宅装修申请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申请人不可以是单位,此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3.父母出资为子女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抬头均为父母,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住宅装修申报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4.同一人名下有多套房屋是否能就多套房屋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
5.同一人就同一套房屋是否可以多次申请?
答:同一人就同一套房屋可以在“周到办”补充录入申请补贴内容,但申请人享受补贴不得超过两万元,且资金用完即止。
三、关于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
6.补贴金额和上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提交装修款发票的,按照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总价的20%计算补贴金额;提交采购发票的,按照发票记载的可补贴物品材料价格的20%计算补贴金额。上述标准的上限均为每套房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7.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款数额、装修款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总价均不一致,如何计算补贴金额?
答: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款数额应不小于装修款发票金额,且不小于该合同项下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装修款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总价不一致的,以数额小的金额为基数计算补贴金额。
四、关于装修
8.2024年10月16日之前装修行为已经开始或者装修合同已经签订,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享受补贴的消费者提供的装修合同和发票需在2024年10月16日(含)以后。
9.补贴是否一定要等到装修完工后才能申请?
答:不用,考虑到装修周期一般较长,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只要申请人在装修开工前及装修施工中拍摄并留存现场照片,就可以申领补贴。当装修完工后,申请人需提供装修完工自证照片及接受核查。
10.存在违法违规装修的房屋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存在违法违规装修行为的房屋不予补贴。房屋装修备案时间应在2024年10月16日之后(含)。
11.装修时未委托装修企业或者委托装修企业实施包清工装修,物品材料款为自购,怎么申请补贴?
答:提供采购物品材料的发票即可申请。
12.发票开具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10月16日(含)以后且发票开具地址为周口市行政区域内。
五、关于物品材料
13.补贴物品材料的范围?
答: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材料品类具体如下:地板、墙面、饰面砖、吊顶、窗帘、整体柜、洁具、灯具等8类物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装修材料,此次不予补贴,比如黄沙、水泥、管线等;装修工人费用不予补贴。
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材料品类
序号 |
物品或材料 |
备注 |
1 |
地板 |
包括实木、复合、强化地板和踢脚线 |
2 |
墙面 |
包括涂料、壁纸、成品木饰面、纤维木饰板、墙咖装饰板等以及其他新型材料 |
3 |
饰面砖 |
包括墙砖、地砖等 |
4 |
吊顶 |
|
5 |
窗帘 |
不包括智能窗帘 |
6 |
整体柜 |
包括各类成品定制柜(含阳台洗衣柜) |
7 |
洁具 |
包括浴缸、马桶(不含智能马桶)、台盆、水龙头、浴室柜、拖把池、淋浴房等,不包括淋浴器 |
8 |
灯具 |
不包括智能照明 |
14.如何提交装修补贴申报?
答:购置物品材料并附带“采购发票”的,申请人按照发票载明的内容选择购置的品类在“周到办”—“一件事”—“旧房装修补贴”栏线上填报《2024年度周口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
六、关于发票
15.没有发票,但有支付凭证可申请补贴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答:不能用支付凭证代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均可。
16.发票的抬头是房屋坐落可以吗?填报的发票金额是否包括税额?
答:发票的抬头可以是房屋产权人姓名或申请房屋的坐落。填报的发票金额包括税额。
17.房屋装修过程中,没有支付全部装修款,只开具了支付部分的发票,可以申请吗?
答:可按实际支付且开具的发票申请。
18.同一套房屋装修既有装修款发票又有采购发票是否可以申报?
答:均可申报。
七、其他
19.补贴申请最迟应在何时提交?
答:考虑申报、审核、拨付的时间问题,按照先到、先审、先得原则,建议补贴申请最迟在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补贴资金用完提前结束。
20.申请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补贴时,申请人需要在“周到办”—“一件事”—“旧房装修补贴”栏中上传《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登记备案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出货单等凭证、物品材料购置发票、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
21.上传房屋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有何要求?
答:上传照片应为装修(改造)房屋现场照片,要清晰可辩,照片中应包含申请补贴的相关材料物品。
22.申报、审核通过后,多长时间补贴可发放到申请人?补贴资金是直接打入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吗?
答:资金拨付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当地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最迟在今年年底前发放完毕。补贴资金会按程序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需附开户行信息)。
23.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
答: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个人或者企业有骗补、套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