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2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 2023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91万元,要求今年实施并发挥项目成效。
商水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根据过去三年生猪生产规模测算奖励资金分配到我县,用于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可加快全县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机制。对防疫条件较好、饲养规模较大、环保意识较强有发展前景的生猪养殖场,加大生猪养殖环节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保险、防疫、良种引进等奖励和扶持,从而推动我县生猪生产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按照近几年国家对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部署及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生猪产业各项政策措施。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后,商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商水县财政局反复研讨,并向县领导汇报,最后拿出适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的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提供保障。进而调动全县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确定 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计划。奖励资金分配计划如下:用于生猪防疫服务费79万元;生猪保险保费补助300万元;扶持河南法育农牧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防疫设施设备建设共计62万元;扶持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防疫设施设备建设共计160万元;规模养猪场(户)良种引进190万元,总计791万元。
二、文件起草的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23号)文件精神。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6日
关于印发商水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