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30日
周口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精神,厚基础、补短板、求突破,全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所有基层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二、时间节点
——到2020年年底,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相关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各基层政府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法律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管、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保险、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生产、税收管理、就业、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在县(市、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1.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短信、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对政务服务信息主动精准推送,让办事企业和群众事前、事中、事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采取动漫视频、简明问答、图文图解等形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明确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动漫视频、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开展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建设。明确川汇区、西华县、沈丘县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区),每个试点县(区)确定3~5个试点单位,包括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服务中心等,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到2021年年底,建立完善基层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纳入部门业务系统;指导支持部分村(居)委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4.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考核、动态调整。
5.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设全市联动一体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规范办理流程,在平台内实现县(市、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由政府办公室在线统一接收、分办、回复,提升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获取信息,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序在线办理、数据交互共享、监督便捷高效。
6.基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社会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让公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7.县(市、区)政府网站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等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采用微信小程序、触摸屏等渠道,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8.试点县(区)结合2020 年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建设经验,在剩余乡镇(街道)、部分村(居)委会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9.试点县(区)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率先全面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
10.试点县(区)利用第三方机构测评、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到2022年底,基层政府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并实现各类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完成非试点县(市、区)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服务中心、部分村(居)委会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11.2022年6月底前,基层政府将省政府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目录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2.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部分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13.非试点县(市、区)根据试点县(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完成县(市、区)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服务中心、部分村(居)委会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
14.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县(市、区)政府推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程序,从2022年7月开始,开展“周口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认定。
——到2023年年底,全面、高质量完成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市财政部门对市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建设酌情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各基层政府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单位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基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彻底扭转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齐、人员不足、兼职为主、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和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基层政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列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考核内容。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市进度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