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公平竞争审查办〔2020〕1号
关于建立商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办、产业集聚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商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乡镇(场办、集聚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乡镇(场办、集聚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工作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局、商水县税务局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接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日常工作联络和沟通,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门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相关单位并报县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商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商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商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庞艳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 许云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毕彦宗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蔡国栋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王洪辉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李春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国忠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成 员: 李俊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宏心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尚照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姚春雷 县财政局副调研员
夏元星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西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新颖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华锋 县民政局副局长
肖文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冰兰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省黎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侯全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思华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文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苑国民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晓亮 县卫生健康委副局长
孟金亭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李清华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郝贵良 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曹 阳 商水县税务局副局长